作者一開始引述英國社會學家巴雷的想法,他認為語言是建構意義的過程。(p253)。那麼譯者的工作,以最單純的情況來說,是不是就是拆解原文,再重新以另一種語言建構同樣的意義?記得李奭學老師曾說過,原文如同一件精巧的瓷器,而譯文就像將打破的瓷器重新黏合復原,但再怎麼樣也無法回復原本的樣貌。我想這就是本篇所說,對於意義的解釋受制於許多當時偶合的不確定性,而譯者本身也存有解釋意義的預設立場,無論是在有意識或意識下的情況。這也說明了,譯文的產出,很難保持絕對的客觀性。
另外一點,由上述可確定的是,意義先於語言。所以正如作者所說,若要讓女性主義者讀懂,要用英語才恰當(p257)。這並不難以想像,西方國家相較於中東與亞洲國家先發展男女平權的概念,而這種觀念即使到現在中東國家可能遭受打壓或抨擊,中東婦女的地位長久以來受到父權社會壓制,所以女權的概念不易形成,也更遑論他們的語言中有多少與強調女權相應的詞彙。因此,也可以說,當譯者處理一個對譯語文化來說,是新的觀念詞語時,「新詞」如何誕生是相當大的挑戰。
在廣譯翻譯上,作者提到了可譯和不可譯。追根究柢,譯者還是必須對於原語文字之外所隱喻作者的意圖加以剖析與了解,才能在譯語中設法仿造與原語同樣的動能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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