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久以來,譯者被比擬為作者之樸伇,就如男尊女卑的權力位階,因此,譯者和女性同樣都被歸於弱勢的地位。彷彿古老社會中的女性所受到不平等壓抑,譯者也同樣遭遇類似對於傳統女性制約的束縛──女性對於自己的丈夫必須忠貞,譯文也必須忠於原文。以此情況看來,對於翻譯的研究將擺脫不了二元對立的思考及討論窠臼。實際上,語言不單純地僅反映真實性,翻譯活動的意義為語言間的轉換過程,涉及溝通、重寫及對於文本的操縱。因此,譯者能夠運用語言進行文化干預,而改變對於表達的支配。藉由補償、序言及譯注與甚至是更為激進類似於劫持的語言轉換手段,而顯露女性主義翻譯觀,一個積極創造意義的角色,具有自己的主體性。
我認為女性主義翻譯觀符合現代強調男女平權的概念,譯者能有自己抉擇的權力,不受限於原文或僅考慮讀者,在譯文中展現自己的意圖。或許在某種文類,例如詩的翻譯很容易觀察到這一點,但這樣的權力展現在譯文中應該有所自制,不宜過度氾濫,免於淪為道德立場上的不中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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